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部门工作 > 统计公报

亳州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2019年季度全市生产总值的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04-21 11:36
文字大小: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统计局和各市统计局共同对2018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82019年亳州市季度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181季度

341.5

11.2

20181-2季度

712.6

10.2

20181-3季度

1107.8

10.3

20181-4季度

1551.3

10.1

20191季度

384.9

9.8

20191-2季度

813.1

9.5

20191-3季度

1258.3

9.6

20191-4季度

1749.0

9.4

 说明:

1.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2. 此次修订的是2018年前三个季度和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全市生产总值。全市生产总值2018年全年修订数和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2月发布。

3. 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核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1438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统计局 联系方式:0558-5555363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5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