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67.66亿元,同比增长9.7%,居全省第6位,较上月前进1位。其中,4月份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0%,居全省第2位。
分城乡看:乡村市场快于城镇。1-4月,乡村市场同比增长16.5%,增幅比1-3月加快3.9个百分点;城镇市场增长9.5%,增速与1-3月持平,乡村市场快于城镇7.0个百分点。
分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快于商品零售。1-4月,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6%,增幅比1-3月小幅回落0.9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增长9.6%,增幅比1-3月加快0.2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快于商品零售1.0个百分点。
分商品类值看:1.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势良好。在各类促消费政策的有效带动下,1-4月,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1.1%,烟酒类增长41.3%,日用品类增长37.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8.7%,合计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5个百分点;2.绿色商品销售需求旺盛。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绿色环保、健康消费意识不断增强。1-4月,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24.6%,占汽车类商品零售的比重为33.7%;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增长73.0%,占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的比重为65.0%,二者合计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3.线上消费活力不断提升。电商直播、即时零售、数字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活跃,新的消费场景不断创新和拓展,消费新动能不断释放。1-4月,我市限额以上单位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同比增长29.9%,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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