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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统计督察组向亳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访问次数: 安徽省统计局 来源:安徽省统计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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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安徽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于2025年2月24日至3月4日对亳州市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近日,安徽省统计局向亳州市委、市政府书面反馈了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亳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统计生态建设,着力支持保障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亳州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了解不全面不深入,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和发展观仍有偏差,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统计督察认识不到位。二是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仍有不足,少数部门制定的责任制不规范,有的单位未制定责任制;数据审核评估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未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三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仍有偏差,统计工作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干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依然存在,统计基层基础较为薄弱。四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企业(项目)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

  督察建议,亳州市委、市政府要严格履行督察整改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二要压紧压实责任,推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三要履行法定职责,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四要抓实问题整改,坚决依法查处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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