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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341600MC44060953/202304-00061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统计局关于《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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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亳州市统计局关于《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日期: 2023-04-13
【文字解读】亳州市统计局关于《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3 16:02 信息来源:亳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进一步要求,制定本《通知》,经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通过亳州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后,在局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摸清家底、服务决策,全面了解我市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是清查阶段,对我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以摸清我市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普查对象与种类,为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其中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

三是数据发布阶段,对普查数据进行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

六、创新举措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将普查工作作为党委、政府重点督导事项,并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普查工作格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要坚持依法普查,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二要保证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做到数出有据。三要加强宣传引导,为我市顺利开展“五经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要注重课题研究,聚焦“十四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新变化和新问题,努力使普查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基本面。五要做好“三落实”,确保人员落实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市经普办

联系方式:0558-555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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