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亳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为社会经济稳进提质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发放《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等书籍,组织人员开展自学,加深理解和领悟。精心制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展板摆放到走廊和公示栏,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学习氛围。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专题交流研讨12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主题教育的领导和落实。制定《亳州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组织抓好个人自学、举办读书班、开展交流讨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讲好专题党课,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纳入各级各部门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将中央文件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程,做到系统学、深入学、全面学。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序开展。市、县区均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及部门为成员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乡级成立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是服务大局,监测服务求实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强化对全市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和分析研判,充分发挥统计职能。
三是协同联动,专项治理促提升。3月3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治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及省会议精神,杜延安书记对做好我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0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听取市统计局工作汇报;市委常委委委、常务副市长左龙在市统计局报送的有关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的材料上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4月份,市委常委委委会专题听取了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同时,市政府还将此项工作列为月度重点工作事项之一,逐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送。亳州市局先后印发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亳州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结合、一体推进。狠抓“五个聚焦”(聚焦做实当期数据、聚焦有责修订、聚焦源头数据质量、聚焦贯通协同、聚焦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对申请修正同期数的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四是基层建设,筑牢基础强根基。按照《亳州市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全市88个乡镇和6个园区首席统计员均为在编在岗且专职人员担任,配备乡镇统计员380名,村级统计人员1347名。结合省局方案和工作实际,市、县区局均制定了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利用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统计巡查等方式走访企业994次,服务企业827家,其中走访新入库393次,服务企业328家,开展了“四个一”纳统辅导服务,累计发放统计“服务包”769个,原始记录更加真实准确,统计台账更加连续完整。主动向市政府进行报告,成立亳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委常委委委、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长共同组成。
五是完善制度,信息化建设促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大力夯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基础,顺利完成了网络与数据安全、单位门户网站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台维护、等保测评、“企业一套表”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和省局交办的各项任务。制定了网络与数据资产管理办法,对信息化资产的分类、登记、使用、维护、销毁等进行规范要求。印发《亳州市统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亳州市统计部门虚拟专用网络(VPN)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亳州市统计部门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提高全局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提升应对网络安全隐患的能力。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持续推动党委、政府学习。2023年,在市统计局的推动下,市委常委委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
二是推动统计系统内学习。2023年,市统计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共4次。
三是强化统计法治与实务培训。3月份,我市举办2023年统计法治与实务培训班,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凤玉主持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首席统计员;部门县区及乡镇、开发区有关人员,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首席统计员约5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特邀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杨德林作专题讲座,省局工业、劳资等专业处室也应邀到就有关专业知识进行授课,整场培训内容丰富、系统完整,逻辑清晰,数据翔实,生动活泼,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报告。(已建立相应制度,具体报告内容已单独呈文报送)
二、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警预测的水平有待提升。虽然在统计数据分析监测上有了一些新的突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精准、高效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决策参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统计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不够,创新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频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尚需从培训的创新模式和形式上下功夫,提升统计培训效能。“统计服务千企”活动开展频次较低,服务内容多局限于指导企业规范填报统计数据、完善统计基础台账等,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办法还不够多。三是统计基层基础根基不够扎实。目前统计基层统计力量和业务水平与当前高标准高质量统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街道(镇)统计专职统计人员存在专职不精、专业不专的情况。企业统计人员能力和素质相对薄弱,流动性大。四是统计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发放法规条文和宣传单等,而忽视了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意识素质的养成。普法形式比较单一,微博、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应用仍然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融入到统计工作全过程,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精准对标对表,忠诚履职担当。
二是提升素养讲学习。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终身必修课,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及业务培训班等,扎实开展“统计业务万人培训计划”,提升业务能力和素养。
三是扎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意见、举措,配齐配强各级统计机构人员力量;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统计业务培训,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完善企业财务软件使用,规范基层统计行为。督促各地抓紧落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举措;按月收集整理辅导服务情况,持续开展“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
四是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五是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强化监测评价,持续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解读。每月对全市重点投资项目、重点规上(限上)企业,每季度对重点规下(限下)抽样调查样本单位进行调研,提前了解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开展经济运行综合及专题调研,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第一手资料,为统计预警提供可靠依据。以“四送一服”、“统计服务千企”等活动为载体,有效解决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是扎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认真做好一套表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全面完成非一套表调查单位普查登记,做实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审核,及时核实修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普查登记质量。加强调研指导,开展事中、事后抽查。及时做好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