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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341600MC44060953/202504-0001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亳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钱飞龙解读新修改《统计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3 发布日期: 2025-04-23
咨询机构: 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58-555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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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亳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钱飞龙解读新修改《统计法》
发布时间:2025-04-23 15:52 信息来源:亳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

为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亳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钱飞龙

《统计法》是统计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法律,颁布于1983年12月8日,是新中国第一部统计法律,分别于1996年、2009年作过两次修改。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以下简称《统计法》),这是《统计法》第三次修改。新修改《统计法》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研究制定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防治统计造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监督,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要求完善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统计监督体系,明确统计监督内容,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好纪法衔接,强化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此次《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高质量发展对统计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  

二、精准把握内容,持续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

《统计法》实施四十年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统计造假行为屡禁难绝,统计监督体系不完善、统计指标和方法制度相对滞后、有效性不足等。为更好适应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补齐法律制度规范的短板和弱项,新修改《统计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系统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提供扎实可靠数据支撑。一是明确“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此次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强调党在统计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提出党的领导是强化统计监督、抓好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的根本保障;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保障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是进一步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明确“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三是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针对现行现行统计指标难以客观全面反映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同时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等作出制度规定,为进一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服务保障作用。四是进一步强化了统计服务的为民性。新修改《统计法》更加注重对统计调查对象个体统计资料的保护,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体统计资料、不得将个体统计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同时,还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将有效保障统计调查对象个体信息不被泄露。这些规定使新修改《统计法》更具刚性、更有力度、更显温度,必将更加有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服务政府决策,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坚持依法统计,为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实数据保障

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好、快、高”和“发展快、不出事”的目标,赋能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潜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增速全省靠前、总量全省中上、位次逐步上升”的良好态势。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亳州正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期、大有可为的窗口期、蓄势突破的加速期,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突出问题,将有助于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有助于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步伐走得更稳更好更实。一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持续深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依法统计的拥护者、践行者、推动者,切实让新修改《统计法》在亳州落地生根。二要强化统计监督。要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要求,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的贯通协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健全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三要纵深推进依法治统。要筑牢统计法治理念,坚守统计底线、不踩统计红线,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要严格统计执法,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防惩统计造假的威慑作用;要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系统推进依法统计向纵深发展,夯实亳州发展的数据之基,为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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