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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341600MC44060953/202505-00021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亳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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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亳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亳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26 08:57 信息来源:亳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度,亳州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认真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圆满完成五经普登记任务,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制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二)落实中央要求,推动党委政府传达学习统计工作文件。推动建立《关于建立统计工作常态化学习机制的通知》,督促各地、市直各有关部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列入年度学习任务,每年至少学习一次。2024年5月14日、5月31日,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等。11-12月份,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钱飞龙分别赴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在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蒙城县在县委党校进行统计法治与实务的培训。市直36个有统计报表任务或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均通过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工作例会的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全市累计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7次,赴县区开展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培训3次,对市政协委员开展宣讲1次,通过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有效提升了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

(三)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在统计数据反馈后,迅速收集整理全省各市及各县区数据,第一时间提供给市领导。每月省反馈数据后,及时整理并在24小时内提交市委、市政府。定期更新综合数据库及数据亳州数据信息,发布统计新闻、发布报表等数据。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编印统计分析、快报、专报等,其中多篇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我局组织开展了“统计业务万人培训”计划,全市统计机构举办培训100余场次。做好“统计服务千企”活动,组织各专业服务企业(或项目)900余个,其中新入库企业290家。分别赴蒙城、涡阳、利辛等地开展“四下”基层活动,收集基层存在统计基层基础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闭环解决。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职能,强化行政执法质效,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亳州市统计局涉企行政处罚 “三书同达”制度(试行)》的通知,即统计部门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实施三书同达”制度,将统计执法与统计服务相融合,得到了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并在中国信息报等相关媒体进行了报道。

(五)压实责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圆满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各项整改任务。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市统计局关于我市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市政府组织召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龙任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安排我市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亲自审定《亳州市国家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台账》,并通过每周一调度的方式督导各县区开展问题排查,圆满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认真做好统计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2024年2月22日,根据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第4次党组会议研究,对专项治理期间有关人员追责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谯城区、涡阳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人员完成追责问责。4月份,我局印发了《亳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县区、专业全覆盖,累计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单位(项目)123家,其中统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16家;自行组织检查100家,开展涉外统计执法检查5家;根据省审计反馈亳州线索开展执法检查2家。统计执法检查单位105家。三是统计法治监督力量不断加强。今年年初,市政府报省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对一年来我市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配备统计人员力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报告,各县区政府和各县区统计局也按照要求将本地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向市一级进行报送。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中要求“强化统计监督,巩固各类专项整治成效”。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4年政府重点工作,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作为市政府工作调度内容并逐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我市的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也得到加强,今年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的7名人员中有4名通过,在全省的通过率中排第一方阵,为我市的统计法治监督注入了新生力量。四是多渠道获取统计造假线索能力不断增强。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业务协作配合的通知》,通过建立健全信息贯通共享和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今年以来,抽调统计部门人员参与市委巡察3次、省委巡视1次,在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拟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征求统计部门意见,查看是否存在统计造假问题,确保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向市效能办提供考核工作细则,为4个县区和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及65个市直部门提供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回复材料。

(六)全面动员,大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一是快速响应,及时传达。10月18日,市政府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视频)培训会,市统计局在培训会上对新《统计法》修改的背景、内容及新旧条款对照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介绍,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10月中旬,市统计局在党组中心组第16次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内容。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国家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5次集体学习暨2024年第9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在市局举办的2024年第2期统计大学堂上进行新旧版《统计法》对照解析。二是抓住“关键”提升学习效果。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将新修改的《统计法》纳入2024年党校秋季班培训内容,在市委党校县处级、科级培训班和各县区委党校的科级干部培训班上讲授,累计培训干部800余人次。三是推进新修订《统计法》进基层。9月底,市统计局赴涡阳县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将新修订的《统计法》在全市统计系统、县直有关部门及部分乡镇和企业分别进行了宣传,为基层统计人员、有关部门及调查对象参与学习、贯彻新《统计法》要求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9月份以来,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数据核查、服务千企等契机,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新修改《统计法》,提高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统计责任意识;坚持新纳统企业必讲法,各专业对新纳统企业宣讲新修改《统计法》,通过普法宣讲“前置”,帮助新纳统企业更好地理解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统计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圆满完成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落实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定期走访、调研。选聘2981名“两员”充实到普查登记队伍,开展多批次、多形式的培训。坚持依法普查,狠抓属性指标错误、超限单位指标错误等问题核实,圆满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基层力量仍有不足。乡镇统计和企业统计工作中依然存在基础薄弱的问题,在专业素养和人员力量方面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统计人员专职不专、变动频繁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统计执法监督仍需加强。2024年,我市利辛县2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退休,目前,该县仅有统计执法检查人员1名,不能满足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要求。三是法治宣传不够到位。个别统计对象还不能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统计警示教育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依法行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压实各地各单位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宣传。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统筹开展好各级统计培训,全面提升统计系统人员、部门首席统计员、企业(项目)法人及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建设,规范企业统计行为,定期开展数据实地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实各级统计调查力量,落实基层统计人员待遇保障,不断巩固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三个规范”的要求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文件要求,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力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做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四是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健全完善统计数据核查机制、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举报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统计造假的苗头性问题。加强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形成刚性约束,构建良好统计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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