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5年
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统〔2025〕2号
各县区统计局,亳州高新区统计服务中心、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统计站,局机关各科室、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现将《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统计局
2025年5月19日
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省统计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亳州篇章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一、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
1.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央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我市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党组、各级统计机构)
2.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统计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纳入党员学习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各级统计机构)
3.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统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列为局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述法活动。(责任单位:市、县区统计局领导班子)
4.认真落实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切实把防治统计造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落实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级统计机构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坚守数据质量底线。(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科室、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各级统计机构)
二、切实提升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质效
5.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根据省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配合做好有关统计违法企业的后续处理。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相关科室,各县区统计局)
6.持续推进统计执法常态化。加大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执法与专业协作机制的要求,强化问题导向,促进执法检查情况反馈和结果运用,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涉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分处理工作。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指导,压实各县区统计局主体责任。建立各专业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扎实做好我市涉外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科室,各县区统计局)
7.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各县区统计局依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聚焦统计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统计执法全流程,做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效能,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威慑力。(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各县区统计局)
8.强化统计执法力量。动员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举办全市统计执法业务考前培训,努力提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强化我市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健全完善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库,抽调各县区专业和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和各地互查,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各县区统计局)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9.落实重大行政事项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加强统计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和清理工作。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的法律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规范涉企统计行政处罚行为,落实“三书同达”事项要求。(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科室、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各县区统计局)
10.高效推进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统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失信认定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处罚和信用修复等信息。
四、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11.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教育,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我市普法宣传重点目录,努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参与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企业入库、专业培训及“四下基层”过程中推动开展全过程普法。(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各级统计机构)
12.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利用“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曝光,运用“统计法进党校”等活动对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等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学习,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各级统计机构)
五、增强统计监督合力
13.完善统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监督合力,做到信息共享、贯通协作,构建良好的统计生态。(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局办公室,各县区统计局)
14.贯彻落实刚性制度有关要求。对照中央八部委印发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加强与部门沟通联系,讨论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运转机制,努力形成部门之间各司其职、主动担责、协调推进、共同落实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科室,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各县区统计局)